11.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 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 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12.国防生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答:毕 业国防生享受同职级(衔)军队现役干部各项待遇。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毕业国防生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 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13级)、中尉军衔(或文职8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 和实行弹性学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
13.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役。符合法定条件,经组织批准,可退出现役。
14.2009年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答:2009年有28所军队院校和25所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共有100多个专业,招生总量1.5万余人。具体院校和招收数量,考生可到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15.报考军队院校应怎样填报志愿?
答: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名称和专业。
16.报考军队院校,哪些考生可优先录取?
答: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17.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文科考生和女生?
答:军队院校以招收理科考生和男生为主,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一些院校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
18.2009年有哪些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
答:2009年可以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院校只有解放军艺术学院和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19.无军籍学员与其他军队院校学员有何不同?
答:同军队院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在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分配等政策上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4点: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 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后,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属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 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下 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20.军队院校是否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答:军队院校在录取工作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如重点院校指挥专业通过调剂生 源仍然不足,经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可在一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下依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二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各招生院 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北京军区日前与天津科技大学举行培养国防生签约五周年纪念大会。图为该校女国防生在纪念大会上展示才艺。
【链接】117所国防生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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